我院实现毕业生专业信息的维护。定时发布用人单位的毕业生需求信息。方便的实现对人才需求信息的检索。对用人单位的信息能够迅速变更。能够对历年的毕业需求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具有数据备份。我院对毕业生的毕业咨询制度如下:
一.咨询时间
我院每周固定周二的下午。
二.咨询地点
毕业生就业咨询在学院的就业科、各辅导员的办公室。
三.咨询人员
提供咨询人员由毕业班辅导员以及招生就业科老师为毕业生咨询,招生就业科有专业的就业指导老师。以招生就业处的大学生发展协会为主各系咨询服务部门为辅的一个完善的咨询管理体系。
学院为了保障毕业生咨询体系的完善,定期给咨询老师及学生助理团进行全方面的培训。
四.户籍关系、档案留校
(一)申请将户籍关系和档案保存在学校的毕业生,必须与学校签订档案留校协议书。
(二)户籍关系和档案保存在学校的毕业生与学校无隶属关系,只可以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招聘活动和毕业生就业市场,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不享有在籍学生的其它权利。
(三)户籍关系及档案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承接,有保卫处负责落实。
(四)毕业生在延长期内择业过程中需开具有关身份、学历以及约定的有关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证明时,学校可以开具。毕业生因升学,出国等需要开具证明的,学校有权要求其将户籍和档案转出。学校不为毕业生开具与就业无关的、不属于就业服务范围内的其它证明。
五.针对毕业生的派遣证、毕业证、学位证等问题的制度
学院考虑毕业生的顺利毕业,在毕业制度上也由招生就业处、各系就业指导与咨询服务部门及学生助理团负责解决毕业生的问题。